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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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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产权:一个实质论和资本体系的视角——山西介休洪山泉的历史水权个案研究张 小 军提要:本文依据一个历史的个案——山西洪山泉的水权研究,从实质论的产权和资本体系的视角,论证了产权的复合存在(包括经济产权、文化产权、社会产权、政治产权和象征产权),进而对“复合产权(multiple property right)”进行了探讨。关键词:复合产权 水权 象征产权 私有产权一、问题的提出:何为“产权”?何为“产权”?何为“复合产权”?这是本文提出的基本问题。按照波拉尼(Karl Polanyi)关于前资本主义有市场,但没有自律的市场制度的观点以及实质论的经济观点(波拉尼,1989),本文类似地强调“实质产权”的观念,认为“产权”的一般经济学涵义只是一种形式论的概念,实质论的产权观强调产权的广泛系统性和嵌入性,即产权不仅仅具有经济权属,还具有社会权属、文化权属、政治权属和象征权属。在实质论的产权观念下,人类其实早有产权的概念,包括私有产权,而现代私有产权制度作为资本主义的伴生物,不过是人类整个产权进程中的一个特殊形态,就好像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不过是人类各种市场制度之一种。在这个意义上,对人类的产权形态之理解应该重新检讨。本文通过历史上洪山泉的水权个案而提出的“复合产权”,正是这样一种尝试。“复合产权”的理论构造依据了布迪厄(P. Bourdieu)的资本理论体系,基本观点是把“复合产权”视为经济产权、社会产权、文化产权、政治产权和象征产权等的复合体,并界定它们分别是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政治资本和象征资本的产权形式(参见张小军,2004;Zhang,2004b)。按照布迪厄的资本体系理论,资本可以分为客观资本和象征资本,就客观的资本来说,经济资本是直接的经济资源;文化资本是一种信息资本,涉及文化知识、能力和秉性的形式(Bourdieu,1993);“社会资本累积于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是通过大家共同了解和认同的、多少有些制度化的某种持久性关系网络的实际和潜在资源之占有总和”(Bourdieu,1993)。政治资本在布迪厄看来则是政治权力和资源的特定形式。在上述客观的资本之外,象征资本是一种一般性的认知资本,各种客观的资本都有其象征的存在方式。“当通过把握感知范畴来认知象征资本的特殊逻辑,或者你也可以说,是在误认它的恣意占有和积累的时候,象征资本就是不同种类资本所取的形式”(Bourdieu & Wacquant,1992:119)。表1 资本体系与复合产权体系客观性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政治资本客观性产权经济产权社会产权文化产权政治产权表征性资本象征资本表征性产权象征产权社会学研究2所谓客观性的产权,是指有某种客观资本“物”依托的产权,如经济产权中的地权、社会产权中的宗族财产或公社财产权、文化产权中的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政治产权中的国家处分权和支配权等等。象征产权是一种具有象征资本再生产性的产权,它可以附加于任何客观产权并在其中进行转换。笔者曾例举了土改中地权的象征资本之再生产,当土地的经济产权被象征化地“误认”为地主的土地时,原来的产权经过象征性的生产而改变了本来的产权意义,于是土地可以作为“地主的土地”这样一种象征性的产权被没收,并成为贫下中农或集体的财产,从而完成了一个产权转换(张小军,2003;Zhang, 2004a)。以往的产权概念,多基于私人的经济产权。如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阿尔钦,1994:166)。新制度经济学扩展了产权概念:产权关系到一个行动者使用和控制有价值资源的权力,这些权力被社会的其他成员承认和实施。对资源的控制也有一种内在的产权成分。尽管各种各样的规则,以及政治组织对这些规则的实施,习俗和社会规范对这些规则的实施,都提供了外在的控制,……”(利伯凯普,2003)诺斯(Douglass North)也曾把产权看作是法律、组织形式和行为规范的函数(诺斯,1994a)。然而,按照实质论的产权观,那些规则以及实施规则的政治组织、习俗、法律和规范等,并非是外在的控制或者仅仅是函数。产权不是一个东西,它不以能否界定而存在,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方程,一个嵌入性的结构,一种系统,一套认知观念,一组实践过程。复合产权的概念,意在还原财产权利的真实存在形态,进而还原产权背后的本来社会逻辑。现代产权概念因为其私有经济财产的偏颇出发点而忽略了产权的本来涵义和逻辑,亦无法解释中国等非私有化社会的诸多产权问题。实际上,上述产权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注意到产权的制度约束、不完全的私产制度与非私有产权的问题(参见科斯等,2003)。就新制度经济学而言,产权是一种社会关系。诺思曾提出不恰当的制度会导致无效率产权;而制度的合理性有赖于社会广泛的“公平理性”。当社会成员相信这个制度是公平的时候,产权的规则和行使才是更有效的(诺斯,1994b)。产权的“社会关系”界定反映了产权的社会权属特点,而国家、制度和公平介入产权则界定了产权的政治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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