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企业资质进行评定的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运作的基础是: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下称中安协)从行业实际出发建立的“五统一”(依据统一的资质评定标准,运作统一的资质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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