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招聘组织程序可分为内部招聘组织程序和外部招聘组织程序。
第二条 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聘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申请表》。
3. 应聘员工同当前岗位直接上级做正式的沟通,并经当前岗位的直接上级、跨级上级签批《内部应聘申请表》后,将《内部应聘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接到《内部应聘申请表》后同应聘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申请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5. 人力资源部安排应聘员工和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如果应聘员工当前岗位的跨级上级与空缺岗位的直接上级同属一人,则省略本步骤。
6. 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录用信息通知应聘员工本人以及调入、调出的部门负责人。
7. 应聘员工被录用后,薪资水平应根据岗位重新核定,核定方法参见公司薪酬制度。
8. 人力资源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9. 人力资源部在应聘员工正式调入空缺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10. 如应聘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将结果通知应聘员工。
第三条 公司岗位之间的调动、升降适用第十四条内部招聘的程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步骤方面的增删、变动。
第四条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申请表》)后进行初步的筛选。初选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参加初次面试,初次面试由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完毕,人力资源部应填写《面试记录表》。